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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1-06-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司炉工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之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的水位,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的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4、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露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5、必须将安全阀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锅炉运转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压力,每日进行一次升压实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6、必须每半年将锅炉体内的压力表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汽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8、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9、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10、排污作业时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1、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2、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13、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4、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