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至少在10米内)特殊情况需要操作时,应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妨火帽。
3、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管道的焊接,应必须事先泄压,采取安全措施。
4、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6、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及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接头应牢固;2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其它的安全规程。
7、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同时不能曝晒及氧瓶与乙炔瓶同放在一起。
8、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向题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二、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和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4、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好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所有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应完好可靠, 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先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确保无电,方能接触操作。
6、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能改变电气设置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7、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同时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起事故。
8、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
9、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
10、临时工作中断后和在开始工作时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断开无电。
11、动力配电箱的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12、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13、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14、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15、安装螺口灯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接在零线上。
16、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顺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潮温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7、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破损,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应采取安全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18、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附过使用喷灯。
19、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时,使用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三、厂内机动车(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5、在厂区内行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和库房内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6、车辆不准超截使用,铲工件时,其升超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7、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其铲脚应放落地面。
9、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各部位性能灵敏可靠。
10、严格按国家规定财期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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