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作好记录。
1.2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技术及技能培训。
2.2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电动葫芦的技术参数、位限、工作原理及其最大安全起重重量,电动葫芦常见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响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3.2检查电动葫芦接电是否符合电动葫芦的横向运行要求,是否符合常规接电的要求。
3.3检查电动葫芦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是否牢固。
3.4吊装物品前先空载运行,检查判断电动葫芦工作是否正常。
3.5检查电动葫芦配件包括钢丝绳、链条等有无断丝、滑丝等现象出现。
3.6吊装区域内应无障碍物。
3.7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8 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器部分,吊钩、限位器等应完整良好,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3.9 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安全操作规程
4.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运转。
4.2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的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并检查是否正常。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4.3严禁超载起吊,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4.4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物或更换制动环。
4.5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使,行使中严禁突然减速或加速。
4.6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数,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4.7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指示,重物提升或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过快,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4.8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4.9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垫,接通电源后应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作业,上下操作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4.10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严禁歪拉斜吊。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米高,工作间隙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4.11严禁重物的吊运路线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米以上。
4.12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施工。
4.13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4.14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规定的位置,吊钩升起,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5、其他注意事项
5.1对电动葫芦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5.2电动葫芦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5.3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5.4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