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起重吊装桥梁等大型构件时,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合理选用吊装机具。对新制作的起吊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和试吊后,并经过主管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2)、大型块件的起重吊装工作,应有工人、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参加,研究制定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吊装用的一切工具设备,如绳索、链条、滑车、鼓轮、千斤顶、吊钩、卡子、卡环、龙门架、马镫、扒杆、绞车以及锚桩(地笼)设施等在使用前均需进行认真检查,并按有关规定确保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不准超载,不准带“病”工作。
(4)、其中吊装工人在工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在高架上操作时,要系好安全带和工具袋。
(5)、起重吊装工作要指派较有经验的同志,按规定的信号负责指挥。工作开始后,指挥人员要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其他人员也要具体分工,坚守岗位,明确安全责任,听从指挥,密切配合。任何人都不得违章操作和私自行动。
(6)、大型构件的装卸运输,须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构件要垫放平稳,支撑妥善后才可松卸吊索等起吊工具。运输汽车、平车以及轨道或起重机等均要有良好的制动设施。运行中要平稳,严防发生构件倾倒和翻车事故。
(7)、轮式吊车在起吊重物时,其四个支腿必须稳固支定,起重量不得大于指示器规定的数量。起重臂的升降制动及吊车的回轮均须有步骤的进行。在吊车的工作半径内不得有人停留或有其它障碍。
(8)、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吊车从输电线路下面通过时,应将起中器臂放下,避免碰线触电。
(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坏天气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吊装和打桩作业。
(10)、每天工作完毕,起重设备停止使用时,应将缆绳栓紧,天车固定,将吊钩系牢,并禁止他人在下面休息。
(11)、起重工作前不准喝酒,患有高血压病、晕高、视力不清等不适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2、吊装设备拆卸
(1)、拆卸吊装设备必须顺序进行,拆除较高的较重的设备时,必须制定拆除方案。
(2)、拆除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工作现场禁止他人入内。
(3)、拆下的部件,螺丝等要对号存放再指定地点,不准乱扔,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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