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火前检查与准备
1.1上水点火前应对锅炉受压部件、安全附件、附属设备,烟筒、管路及仪表阀门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应达到齐全、良好、灵敏可靠,符合规定。
1.2检查锅炉各汽水、水管路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1.3锅炉上水水质应符合要求。
1.4上水时和上水后,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水。
1.5锅炉上水后应冲洗水位表,确认水位表是否灵敏可靠。水位一般应在最低安全水位以上30—40毫米为宜。
2.点火
2.1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进行自然通风5分钟。
2.2在上炉排放二层木柴,中间夹一层含水量约8—lO%的烟煤末.将木柴点燃,待煤燃烧稳定后,即可加一般煤。同时,下炉排也可放一层木柴,待漏下红火铺满炉时,适当打开清灰口。不准在下炉排点火、加煤。
2.3点火时,严禁使用油类或易于挥发、爆炸的物质引火。
2.4锅炉点火后,出水温度表达到30℃左右时,应起动循环水泵。
2.5点火后,当表压力达到0.05MPa时,应冲洗水位表,压力表管路,确认其及温度表是否灵敏、可靠。同时,应适当紧固人、手孔及清扫孔盖等。
2.6达到允许工作压力时,应及时按规定调试、铅封安全阀。
3.运行
3.1正常燃烧时,应在投煤口投煤,并保持煤层厚度在15—20厘米之间。上部若有明火应投煤压住。
3.2下炉排火势较弱时,可用捅条将上炉排红煤捅下去,以保证火势稳定。
3.3上下炉排若有灰碴时,应及时捅下或钩出,同时清理火层和煤层。
3.4投煤口与下清灰口的进风量,应掌握在2:l或3:l之间为宜。
3.5运行时应随时观察压力表,温度表及水位表,膨胀水箱水位的变化,不得超压、超温运行。
3.6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排污和冲洗水位表。高负荷运行时,不允许运行排污。
3.7压火及短时间停炉时,上炉排火底留好,并压好湿煤,少开或半开清灰门;关上大部份烟筒烟气通路。
3.8热水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3.9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停水或停泵时,应立即压火,同时观察压力、温度、水位等变化,采取措施防止超压,超温、汽化现象出现。
4.正常停炉
4.1停炉时,应停止向炉内添加燃料。
4.2消火时应停止鼓风,并将烟道风挡关小,使炉内火势逐渐减弱。严禁采用向炉膛内浇水的方法灭火。
4.3锅炉水温度达到50℃以下时方可放水。
4.4停用后的锅炉应进行煮炉、清洗工作,并还要采取防腐保养工作。
5.紧急停炉
5.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或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
②补给水设备失效或水源停水,炉水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
③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④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⑤其它异常运行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5.2紧急停炉步骤
①立即停止给煤、送风,并将烟道挡板基本上全关闭。
②尽快扒出炉床上的未燃烧的煤与已燃烧的煤。也可用砂土或湿炉灰压火,但严禁向炉床浇水灭火。
③热水锅炉产生汽化现象时,应迅速开扁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阀向炉内补水。
④蒸汽锅炉超压时,应进行泄压;缺水时,严禁向炉内注水,以防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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