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2014-04-01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操作人员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二、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断续鸣铃报警。

  三、天车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四、天车起吊时,操作人员要做到起重机无负荷运转,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五、吊运重物要平稳,不要撞设备及其它东西。下面有人通过时,应发出警铃信号。起吊物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置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严禁开快车,以防撞墙或脱轨。

  七、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及大、小车临近终端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得用限位开关停车。

  八、不准任何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停歇时,禁止把重物悬空。

  十、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起吊超过天车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天车动作是否正常。

  十二、当天车在空载移动时,吊钩或抓斗应升高到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

  十四、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配电箱前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

  十五、清理、擦试天车各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断电后再进行。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十六、钢丝绳和润滑系统应按时检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找电工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九、超重机的各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闭。

  二十、司机在离开操作室之前必须做到:

  1、将天车、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悬挂重物;

  3、天车吊钩升到超过所有障碍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断开电源开关。

  二十-、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无人指挥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超负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物件带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8、挂钩不当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