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倒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足够的余压(不低于0.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动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室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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