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空置换要求
(1)用户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到企业进行检修,必须进行排污处理,将罐体内介质排空,并用氮气、水或水蒸气置换,卸除安全阀。未进行排污处理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进入生产厂区。
(2)先将罐内的液化石油气液相按卸车的操作程序卸入其它储罐(包括回收罐)。
(3)卸车后由于气相不能全部排尽,罐内存有一定压力,卸下导管后应把罐体行至安全地带。
(4)在罐体的气相闸门处接上导管和临时火炬,把罐体内的气相通过临时火炬放散烧掉。临时火炬应设在罐体上风向或侧风向安全距离以外。
(5)点火炬放散时,当罐内的压力降低到接近常压,从罐体的液相管通过导管注入自来水,直至水从火炬流出把火炬熄灭为止。
(6)火炬熄灭后,拆下注水导管,把储罐内的水放出。
(7)火炬熄灭后从气相管接上氮气或蒸汽管进行吹扫,以便把罐内残存的液化气和罐壁上的硫化物吹扫干净。充进的氮气或蒸汽从液相管排出(蒸汽吹扫前应先把温度计拆下)。
(8)在排空、置换完成后,需将排污阀拆除,人工清除罐内氧化皮和液化石油气中不易气化的部分残余物质。入罐前,应执行本标准4.3条要求。
2、加热蒸煮及气体检测标准
(1)已进行排污处理的罐体,应由检修单位办理入厂手续,并经安技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入厂。入厂后应由检修单位专人负责全面检查,制订检修安全技术方案。
(2)罐体经全面检查后,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加热蒸煮置换。蒸煮时间应在4小时以上,温度达70—80度,并用水清洗干净。
(3)置换后的罐体,卸下人孔盖板,在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罐内气体采样分析,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18%—22%;液化石油气含量<0.5%。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分析时,被测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3、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1)气体分析合格后应按HG23012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罐内。
(2)在罐内未经清洗置换和清理残渣以前严禁使用空气进行吹扫和置换,以免空气与硫化亚铁的氧化连续进行,热量急剧增大,温度迅速上升造成自燃。
(3)罐内清理出的残渣应立即运至生产区域外安全地区深埋或烧掉,不得在生产区域内堆放。
(4)在作业中,不准一人单独操作,在罐内清除杂物、检查、焊接、铲修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5)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作业人员离开罐体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不准留在罐内。
(7)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12伏的低压防爆灯。如需动火,应按HG23011办理《动 火安全许可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检修作业应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第五章的有关规定。
(9)参加罐体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液压试验要求
(1)为了准确测定罐内的试验压力,试验要用经过检验合格的不少于2只、量程为试验压力1.5—2倍、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划有红线,指出规定(最高)试验压力。
(2)住罐体内注水时,罐体上部阀门应打开,使罐内的气体不断排出,保证罐体充满水,试验的水温不低于5℃。
(3)试压时罐体外表面应保持干燥,罐体壁温与液体温度接近时才能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确认无泄漏后继续升至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30分钟,然后降至试验压力的80%,保压30分钟进行检查,超过30分钟即为合格。
(4)试压时,禁止带压紧固螺栓。罐内压力超过工作压力后,试验人员不准靠近罐体,以免破裂伤人。
5、气密性试验要求
(1)气密性试验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2)气密性试验应采用洁净干燥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体温度不低于5℃。
(3)罐体的气密性试验应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
(4)罐体检修完毕,应作抽真空或充氮置换处理,严禁直接充装。真空度应不低于650mmHg(86.7kPa),或罐内氧含量不大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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