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的轨道平车应与主车相适应,禁止将轻型轨道平车与重型轨道平车连挂。
2.使用的轨道平车车钩应与主车钩相适应,否则应用小车钩和联接杆(长度不超过1m)将车辆连接起来,并用自锁插销锁定。
3.一辆重型轨道车所牵引的平车数不应超过三组。平车制动应为排风制动型式,禁止使用充风制动型式的平车。
4.应根据平车的装载重最确定装载量、严禁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5.大件物品装车要稳固、不偏载、不超高、不超限。两台平车同装一件超长物料时应使用转向架,并根据装载物品进行可靠的捆扎。对知下物品应进行限界检查。
6.轨道平车车轴探伤周期为3000km-40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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