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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管安全操作规程

2010-01-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制管车间员工的生命安全,使各岗位员工尽快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部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制管车间。

  第三章 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归口生产办公室管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有监督检查之职责。

  第四章 管理内容

  第四条上料

  1、原材料带钢堆放整齐,防止带钢滚动、歪倒。

  2、天车吊料时,起吊及运行速度要平稳,防止带钢随意摆动。

  3、破包用工具,摆放在安全固定地点。

  4、引电机开启后,应与转动带钢保持安全距离。

  第五条对焊

  1、氧气、乙炔气瓶应放置在安全固定的地点,严禁倒放使用。

  2、焊接时要戴好防护面罩或墨镜。

  存料

  1、导料时注意力要集中,出现故障及时通知操作台停车。

  2、机组运行时,严禁人员从带钢上跨越。

  3、如带钢在料仓内发生翻带或卡死现象,必须立即停车调整。

  第六条成型、焊接、定径

  1、机组使用之前,应先检验各齿轮箱润滑油脂是否符合标准数量,需润滑部位是否已润滑,油路是否通畅。

  2、检查主电机与减速机、锯车直流电机与减速机联轴器,机组各联接传动装置螺丝是否紧固,转动是否稳定自如。

  3、开启冷却水泵,检查水路是否通畅。

  4、检查焊接变压器封闭是否完好,有无漏水现象。

  5、运行过程中,及时检查排除机组故障隐患。

  6、机组上方不允许摆放工具零件。

  7、生产过程中,严禁用手检查焊缝、触摸轧辊等转动部位。

  8、严禁用手拉扯刮疤铁屑,应使用铁钩。

  9、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切断高压电源和相关开关后,方可进行。

  10、发现机组及附属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生产主管人员处理。

  11、维修人员在维修机组过程中,操作台必须派专,人看护或摆放明显危险标志。

  第七条锯切

  1、开车前,应先检查飞锯轨道周围,有无障碍物体,各部位螺丝是否紧固,气压气路是否正常。

  2、锯车启动前,必须关紧防护罩,严禁锯片转动时打开防护罩。

  3、锯车出现故障时,应关闭锯车操控电源及气压阀门。

  4、锯车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5、维修人员在维修锯车过程中,飞锯控制台应派专人看护或摆放明显危险标志。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制管生产办公室制定、修改和解释,由综合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