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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2009-11-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用起动机发动汽车,汽油车不超5秒钟,柴油车不超10秒钟,再次使用间隔为10-15秒钟。

  蓄电池电压不足,不得勉强使用起动机,用手摇柄起动发动机时,应以提拉的方法摇动,手指应放在手摇柄的一侧。摇柄两侧禁止站人,严禁直流供油发动车辆。

  二、气压制动的车辆在气压未达到允许范围以上,严禁挂挡起步。机动车不得带病行驶。

  三、车辆时速应严禁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道路情况,服从交通指挥人员和信号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条例)。

  四、严禁强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驾车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狭路、弯道、下坡、冰雪道路、交叉路口、过桥、交通岗附近、设有禁令标志路基及其它有障碍或视线不清的路上禁止超车。

  通过交叉路口和岔道应先减速、鸣号,观察人车往来,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通过公、铁路平叉路时,禁止与火车抢道或在铁轨停车。

  五、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雨中行驶,应尽量避免靠近路边和采用紧急制动或急速转向。

  雾天行驶,必须打开黄色雾灯,随时鸣号警告车马行人,严禁超车。雾天能见度低于5米时,不得继续行驶,可打开视宽灯停车休息。

  冰雪道路行驶,应适当控制车速,握稳转向盘。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不得猛打猛回转向盘,不得在冰冻路面上使用紧急制动。必要时应配置防滑链。

  高速公路行驶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驶条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遇到车辆出故障,应停在车道右侧,白天设三角警示牌,晚上开警示灯,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

  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六、汽车上、下渡船须用一档,看准方向,在指挥人员指挥下缓慢行进,不得在上、下渡船时猛抬离合器踏板。

  车辆待渡和过渡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车辆上、下渡船应服从渡口现场指挥,上渡船后必须拉紧手制动器,用三角木抵住前、后车轮。并应在熄火后,挂入一档。

  七、汽车涉水前,须弄清水深、流速、流向及水底情况,判断是否能安全通过。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八、严禁机动车熄火、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

  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九、认真做好出场,途中和回场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行车途中发现故障,自行排除。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使用千斤顶时,应放平衡,不能用易碎物(如红砖等)作垫板用,并应同时做好安全保险。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十、坡道上不宜放车辆。必须停车时,上坡车应挂入一档;下坡车应挂入倒档,并拉紧手制动器。还须用三角木等物件抵塞住车轮。以防溜坡。

  十一、车辆停车,应选择平坦坚实路面,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夜间道旁停车必须打开小光灯及示宽灯。

  驾驶员在车场(库)内停车后离开车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器,切断电源,取下点火开关钥匙,关好车门。

  十二、认真及时地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