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培训考核有证作业,并必须熟悉起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廿、常用起重钢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用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只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间信号配合。
上一篇:厂内运输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