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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搬运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2011-05-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工作前须合理穿戴发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装运过程不吸烟。

  3.装卸堆放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堆放高芳不超高,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牢。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人工装卸、搬运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距离,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使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须超高、超宽、超长时,应按交通道路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6.装车后、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车。

  7.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8.装卸车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坚实平整,绳索套结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处须衬垫、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绳边不准站人。

  10.在铁路货场装运物件时,必须遵守该货场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