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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吊运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11-05-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起动前应先检查车况(燃油、轮胎、结构)及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2、点火前,变速杆应处于零位,有预热要求的应先预热,若起动四次仍不着车,则应查找原因,起动后发动机应怠速运转五分钟,同时检查仪表指示灯、控制杆、照明灯、转向灯、喇叭等装置是否正常。

  第三条行驶中:

  1、驾驶室外不准带人。

  2、不准在坡路上转弯,负载上下坡时,要慢慢平稳地移动门架,保持垂直或稍向后倾位置。

  3、转弯或通过不平路面时要降低车速。

  4、倒车时要使用倒车警报,并回头注意观察通道前方情况。

  5、负载行车时,要把载荷举到视线盲区以上,同时后倾门架,收回吊架。

  6、确认松开手刹车后,一档起步,逐渐加速,避免大轰油门,骤行骤停。

  第四条作业中:

  1、对正集装箱的过程中,要稳、准、轻,充分利用吊具功能,尽量避免使用寸进踏板,尽量减小吊具与集装箱的撞击。

  2、遇集装箱堆码错位压住待取箱时,严禁用吊具推顶,应与操作部联系解决。

  3、在起吊集装箱前,必须确认旋锁锁紧;在落下集装箱后,必须确认旋锁已完全放开,再起升吊具。

  4、吊起集装箱后,倾斜油缸、侧移油缸及摆动油缸应回到中位。

  5、下降吊架时严禁轰油门,接近最低位置时要减低下降速度。吊架停止指示灯亮时,严禁继续下降吊架。

  第五条作业解释后,将车停在指定位置,不准马上熄火,而应继续怠速运转五分钟,将吊具各部位回到最初始位置,操作各手柄归零,然后停机,拉上手刹车,离开前关闭电源,锁好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