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安全职责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行车前须仔细检查车辆各部分:
A、转向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B、轮胎气压、螺帽、有无爆裂和松动现象;
C、制动器及离合器应灵敏可靠,变速杆应置于“空档”位置;
D、喇叭及仪表是否灵敏、准确;
E、燃油及润滑油是否充足;
F、车门是否严密,照明及蓄电池电液是否符合规定;
G、冷却水是否充足;
H、引擎、传动部分及车架是否正常;
3.2确认无误方可行车,所有车辆严禁带病出车。
4、安全操作规程
4.1汽车在起步、出入施工现场、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要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4.2在施工工地及车间内行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及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4.3长途行驶,出发前必须随车带有足够的修理工具、材料及备用零件。
4.4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4.5在车底下进行油润、检查及修理工作时应该将引擎熄火。引擎转动时不得以手接触高压线接头或风扇。
4.6初发动的引擎,须先慢转一、二分钟,不要突然提高转速。
4.7禁止在下坡道或高速度时踏下离合器、关闭电门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以免引擎突然加速而严重损坏机件。
4.8不许不踏离合器换挡,也不许在汽车行驶时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4.9行车中,司机一方面须注意道路情况及交通标志,一方面还应注意仪表指示,同时要听察车辆各部的声音,如有异常应停车检查,不得勉强行驶。
4.10途中遇到因水箱严重缺水而引起引擎温度过高时,应立即熄火,等引擎降温后再加冷水。
4.11途中停歇时,要查看行驶、转向、制动和引擎各部的连接与紧固情况,同时清除轮胎面上嵌入的石子等物。起动前还应围绕车辆仔细检查周围情况,以防有人进入车底。
4.12在泞滑、冰冻的路面上行车最好装上防滑链,并以较低速度行驶,不要做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
4.13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并查视证实可以通过后再运行。最好由有驾驶经验的人在车前10~15米处,面对车子以手势指挥车子慢行前进,并须作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4.14禁止以链条或钢丝绳拖拉无刹车、刹车不良、转向失效、无人操作的车辆。拖车行驶速度不宜过快。
4.15停车须拉上手刹车。在坡道上尽量避免停车,必须停车时须以三角木或石块将轮胎塞住,防止溜车。
5、其他注意事项
5.1司机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开车。
5.2新车及大修出厂的汽车须按规定进行走合期运转。走合期内不准拆除限速器,车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值的75%,不准拖带挂车。走合期后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及更换润滑油。
5.3停车后要作好保养、清洁。冬季未使用防冻液须放掉冷却水,放水后,还应起动几次,以便将积水排尽。季节更换时要作相应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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