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司磅岗位的操作方法
本规程只适用于司磅岗位使用操作
2概述
司磅岗位主要负责我厂油品汽运出厂和进入我厂的物质过磅称重。
3 车辆过磅注意事项
3.1 车辆上磅前的检查
a) 车辆上磅前,岗位人员先开磅秤电源,先将磅秤预热15分钟;
b) 检查磅秤显示屏是否归零,未归零时按“清除”归零,车辆方可上磅。
3.2 车辆上磅时注意事项
a) 车辆上磅时,检查车辆是否停车到位,车辆是否熄火;
b) 凡是车辆过磅,岗位人员要检查车辆是否完全上磅,有无作弊现象;
c) 车辆的最大载重符合不允许超过磅秤的最大称量。
3.3 过磅车辆票据的检查
a) 检查提油单据手续是否齐全,必须有销售部门的公章和销售部门领导的私章,没有销售部门领导的私章就应该有财务部门的公章和财会人员的私章;
b) 检查提油单据是否经门卫登记签字。
c) 票据如有涂改,要问清楚当事人原因,看涂改处是否有开票据方的签名或盖章,如果没有,不得给予过磅。
3.4 过磅记录
a) 做好过磅登记记录:日期、车号、发货单位、承运单位、收货单位、皮重、毛重、净重、磅单号调拨单号、进厂时间、出厂时间、品名;
b) 记录要仔细填写,字迹清晰,不得乱涂改,保持记录清洁,计量准确无误;
c) 若提油单上有规定的装车数量,在车辆过磅时油品超出所规定的吨位数时,应通知门卫该车不予放行,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让司机去财务部门补钱,由财务部门开出补款完毕的书面证明交给磅房人员后方可放车出厂。
3.5 交班工作
a) 交班时,当班人员整理好票据,算好当班的进出厂油品量,做好当班记录;
b) 交代好交班时厂内装车(卸车)数量及装车(卸车)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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