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3日20时30分,xx二煤矿413区四段工作面,回柱时顶板垮落,1人牺牲。
一、慨况:
413区工作面,斜长60m,煤层倾角20。左右,煤厚0.77-0.8m,使用HTA型急增阻摩擦式金属支柱,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该面七月八日投产,走向推进12.5m,有初次来压迹象。
二、事故经过。
7月13日下午17时左右,井下汇报:“煤巳出完,要回柱班下井回柱放顶,特别是要注意安全,工作面有点压力,初次来压可能要来了;工作面还要加几个木垛”。采煤二队回柱班班长陈平益、付班长兼安全员罗安乾接受任务后,于18时到达工作面,班长将该班四人分为两个组。陈平益、蒋达均为一组,罗安乾、伍应权为二组。错误的将回柱顺序安排为从工作面中间往上、下两段回。上段从下往上回柱后,顶板冒落严实,而下段伍应权在打下段的密集支柱,罗从上往下回支柱时,因冒落在背后,视线被挡,无法观察顶板活动的情况,当回到第五根时,交接处冒落矸石突然下滑,长1.5m宽1.0m厚10一30cm的大矸压着罗安乾头部,当即牺牲。
三、事故原因。
1、20度倾斜走向长璧工作面,回柱从中间往上、下两头回,纯属违章操作,冒险干。
2、工作面备用支柱数量不足,造成边打密集边回支柱补充,不能作到一人观察顶板人回柱。造成违章作业。
四、事故教训:
1、必须加强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不能只顾抢进度、省工图快,不顾安全,冒险作业,违章蛮干。
2、严禁违章作业,从上往下回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