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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涟源市三甲乡雷家冲煤矿“10•12”顶板事故

2009-12-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概述

  1.事故发生时间:2007年10月12日凌晨2时30分。

  2.事故单位名称:涟源市三甲乡雷家冲煤矿。

  3.事故发生地点:-50水平西七煤斗。

  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2人

  6.直接经济损失:66万元(详见附件3)。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矿井概况

  雷家冲煤矿位于涟源市三甲乡长江村境内,属私营合伙制企业,始建于1990年,2003年建新井,2005年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矿井六证齐全有效,采矿许可证号:430000630809,安全生产许可证号:[2006]1822,煤炭生产许可证:X181003039, 工商营业执照号:4300001100402,矿长资格证号:0501784,矿长安全资格证号:061430100001621,各证均在有效期内。

  该矿属于金竹山矿区托山井田,开采石炭系下石炭统测水组煤层,本区测水组共含煤5层,从上至下依次为1、2、3、4、5煤层,主采3、5煤层,辅采2煤层,1、4煤层部可采。西七煤斗布置在3煤当中,3煤厚度1.35-2.7m,平均厚度2.02m,倾角35-70度,顶板为砂质泥岩,夹粉砂岩、细砂岩,厚10-25米,底板为砂质泥岩、粉砂岩,厚3米左右,老底为石英砂岩。

  该矿属高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56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4.04 m 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正常涌水量为12m3/h,最大涌水量20 m3/h,主要充水水源为大气降水、裂隙水和断层水。

  该矿采用斜井开拓,划分为一个水平,水平标高为-50米,分东西两翼进行开采。矿井采用巷道式采煤法,爆破回采工艺。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 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井为进风井,风井为排风井,配置有两台YBK56-NO9.0轴流式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该矿采用单回路供电,矿井装备有三台变压器,地面、井下分开供电。配置250千瓦柴油机一台,备用电源能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的需要。

  该矿采用一级排水系统,装备有工作泵、备用泵,无检修泵,水泵型号为DF155-67,电机功率220千瓦,流量155m3/h。

  该矿主斜井装备有JTK-1.2型机械调速绞车一台,电机功率75千瓦,采用串车提升。水平运输大巷采用7分矿车运输,人力推车。

  (二)事故现场及相邻区域基本情况

  本次事故发生在-50m水平西七煤斗。

  -50水平西七煤斗布置在-50水平西翼运输大巷内,东边是六煤斗,西边和-50西翼回风大巷相连,担负着七煤斗采区的煤炭临时储存和装载任务,七煤斗于2007年7月开始施工,沿3煤掘进,高25m,采用密排正方形木支架支护,与西侧的行人材料上山同时掘进,每隔10米左右用联络巷贯通,至事故前已开掘了二、三、四煤平巷,四平巷向东继续掘进,计划和六煤斗贯通,形成七煤斗采区的负压通风系统,四平巷采用木棚子支护,上宽1.6m,下宽2m,高1.8m,棚距0.5m,截至事故当班由七煤斗向东已掘进8m。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10月12日0点班(前日21:30~次日7:30)雷家冲煤矿董事长杨更生和带班长黄志初主持召开了进班会,安排5个人到事故地点+50水平西七煤斗顶部的四平巷掘进工作面作业,他们分别是大工吴候忠、小工隆志龙、金召,立金和城进,吴候忠负责打眼和支护,隆志龙和金召负责装煤及将煤拖至七煤斗上口,小工立金和城进负责放煤和推车,另有放炮员刘颂怡,负责四平巷工作面放炮、瓦斯检查、安全和工程质量把关工作。

  10点左右,作业人员相继下井,来到四平巷掘进工作面后,按照进班会的分工开始工作,放炮后,巷道进尺约为一米,约两架棚子的距离,此时小工开始拖煤,大工开始支护。凌晨2点钟,煤斗放煤三车,突然三平巷处的煤斗掉顶,掉落矸石将煤斗堵塞,大工吴候忠立即找来放炮员刘颂怡到三平巷进行处理,经协商后,决定采用爆破的方法来处理煤斗堵塞,放炮员刘颂怡将炸药捆绑在堵塞煤斗的矸石上放糊炮,放炮后煤斗畅通,3名作业人员立即进入当头作业,放炮员刘颂怡则下到-50水平西大巷斗口处,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七煤斗。由于放炮破坏了煤斗内部支护和围岩应力平衡,不久三平以上的煤斗开始垮塌,正在煤斗上口扒煤的小工隆志龙随之掉进煤斗内,听到隆志龙的呼救声,在当头支架的大工急忙赶来救援,不慎也掉进了煤斗,紧接着,煤斗上口全部冒落,将正在拖煤的另一名小工金召关在四平巷内。

  小工立金和城进一直在大巷放煤,当放到第18车煤时,煤斗里放出两根木子,放斗人员感觉到情况不妙,立即从行人材料上山爬上去察看情况,发现煤斗上部已经垮塌,三名作业人员被困,立即向其他作业地点人员求救,同时打电话向地面报告。

  正在西一煤斗检查安全工作的值班长黄志初立即带领作业人员赶往事故地点,发现煤斗三平以上全部垮塌,朝四平巷当头喊话时,只听到拖煤小工金召在里面回答:“隆志龙掉进煤斗里去了,吴候忠跑出去了,我被关在四平巷里面。”现场人员立即开始抢救,从四平巷未垮塌巷道向里面打  尖,控制煤斗上口顶板不再冒落,4点50分,董事长杨更生、生产矿长肖永进带领地面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救援人员将压风管插进四平巷垮塌区,保持里面通风,凌晨6点30分,成功救出小工金召,金召一切正常,没有受伤。9点钟,涟源市矿山救护队赶到雷家冲煤矿一起参与救援,救援人员一面保护好煤斗上方顶板,一面从斗口慢慢放煤矸,13日下午3时30分,第一名遇难人员隆志龙由煤斗放出,14日18时,第二名遇难人员吴候忠由煤斗放出,两人均以死亡,至此抢救工作全部结束。

  四、事故性质及原因

  ㈠事故直接原因

  七煤斗失修,两架支架破坏,顶板冒落矸石堵塞煤斗,放炮员违章采用放糊炮方式处理煤斗堵塞,炸坏了煤斗内支架,煤斗再次发生冒顶,冒顶范围延续至煤斗上方的四平巷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被埋压,造成两人死亡。

  ㈡事故间接原因

  1、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技术素质低下,自保互保意识差,违章采用放糊炮处理煤斗堵塞,在煤斗周围应力没有重新恢复平衡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当头作业。

  2、矿井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时常存在。

  3、矿井技术管理不到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用放炮方式处理煤斗堵塞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七煤斗和四平巷掘进时也没有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4、矿井超深越界开采,七煤斗开采区域超出采矿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

  ㈢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追究责任的责任人员

  ⒈吴候忠,非党员,农民协议工,当班大工,负责四平巷掘进工作面打眼、支护工作,安全意识淡薄,煤斗放炮后,没有等周围煤、岩体重新恢复应力平衡,冒险进入当头作业,在没有认真细致查看、分析煤斗垮塌的情况下,冒险对小工隆志龙进行施救,造成事故扩大,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决定不予追究责任。

  2、隆志龙,非党员,农民协议工,当班小工,负责四平巷掘进装煤、拖煤和材料运输工作,安全意识淡薄,煤斗放炮后,没有等周围煤、岩体重新恢复应力平衡,冒险进入当头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决定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与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员

  1、刘颂怡,非党员,农民协议工,井下放炮员,当班负责七煤斗采区瓦斯检查、安全检查和放炮工作,在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违章采用放糊炮的方式处理七煤斗堵塞,放炮后,没有等周围煤、岩体重新恢复应力平衡,任由作业人员进入当头作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99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辞退处分。

  2、肖祥家,非党员,农民协议工,分管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和职工培训工作,对矿井超深越界开采、七煤斗失修督促整改不力,对“三违”行为查处不力,对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涟源市煤炭局给予经济处罚。

  3、肖祥信,非党员,主要股东,矿长,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严重失职,担任矿长以来从不下井,对七煤斗失修失察,对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不严,依法办矿意识淡薄,在没有履行扩界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超深越界开采,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决定给予撤职处分,同时暂扣矿长安全资格证,五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职务。

  (三)对煤矿的处理决定

  1、责令矿井停产整顿。

  2、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六、防范措施

  1、要正确处理煤斗堵塞。一是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摸清煤斗围岩和支护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不得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处理,确无其他办法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30条的规定;二是采用爆破方式处理煤斗堵塞时,必须等周围岩、煤体重心趋于稳定,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受影响范围内的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当头作业。

  2、完善矿井安全设施,煤斗必须装设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安全设施,防止人员坠入和煤斗堵塞。

  3、加强煤矿技术管理,井下采、掘、修工作面和处理煤斗堵塞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4、强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每位新入井的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熟悉本煤矿自然灾害的特点,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建立健全矿井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管理。

  6、责令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要求进行整改。

  7、鉴于涟源市连续发生由于矿井超深越界开采而引发的事故(湄江镇四房煤矿事故和三甲乡雷家冲煤矿事故),建议涟源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一次打击煤矿“超深越界”重大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确保矿井守界开采,坚决遏制较大、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