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XX队在510打切眼,中班班组长何XX带领6人在迎头施工,在切割完窑后,何XX带着刘XX进入迎头进行找顶,找完顶看着顶板很好,在没有前移前探梁支护的情况下,就进行打锚杆眼,在打完第二个顶部锚杆眼退钎子时,突然冒落一块长500mm、宽300mm、厚250mm的大炭,将刘XX的胳膊砸伤。
二、事故原因:
1、没有及时前移前探梁,空顶违章作业是造成这次冒顶伤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全责任落实不力。跟班副职走动式管理不到位,迎头空顶不使用前探梁,没检查,没制止。
3、班组长何XX带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按规程施工。
4、工人安全技术素质低,自主保安能力差。
5、工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深。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2、转变班长的职能,切实发挥好带头按章作业的作用。
3、加大副职走动式管理力度,对不良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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