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企业名称:浏阳市金刚镇石灰冲煤矿。
2.事故发生时间:2008年5月3日6时15分。
3.事故发生地点:-23米水平北暗斜井2煤2下山回采工作面(-73M水平)。
4.事故类别:顶板。
5.事故伤亡: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40.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事故矿井概况
石灰冲煤矿为股分制私营企业,始建于1993年,设计能力1.0万t/a,后经改扩建矿井设计能力提升到3.0万t/a。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抽出式通风,安装了2台15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2台200KW的变压器,2台柴油机作为备用电源(1台200KW、1台250KW),矿井购置了1台专用探水钻(电机7.5KW),第一级暗斜井采用1.0M矿用绞车提升,第二级暗斜井采用0.80M矿用绞车提升。
矿井现有两个生产水平,其中-23M水平主要采区位于矿井南翼,主采2煤和3煤,有2个回采工作面。-64M水平主要采区位于矿井北翼,布置了2个沿煤下山(1个2煤下山、1个3煤下山),均已形成负压通风系统。
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由袁立辉任矿长、负责全面工作;由陈志军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生产管理工作;尹云任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安全管理工作;聘请刘守清为技术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矿井下设3个专职安全员(李友成、何光要、何建明)兼瓦斯检查员,矿井实行三班生产。每班作业时间为8小时,矿领导对中班和晚班进行轮流带班下井,早班由安全员和承包队长值班。矿井下设5个采煤队和2个掘进队,事故队为刘守刚采煤队。
(二)矿井持证情况
该矿证照齐全。其采矿许可证号为:4300000720382;煤炭生产许可证号为:204301810080;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MK安许证字[2005]0613G1号;矿长袁立辉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湘煤安字第A060017号)。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位于-23米水平北暗斜井2煤2下山回采工作面(-73M水平)。2008年春节后复工后不久,矿方安排开始安排刘守刚采煤队在-64M水平掘进2煤2下山,2号下山起平后向右掘进沿煤平巷与1号下山贯通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然后布置回采工作面。工作面采取木棚支护,棚距为0.7米,主要安全出口附近采取抬楼加强支护。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过程
㈠事故发生经过
5月2日21时30分,副矿长陈志军和安全员李友成召开了进班会,要求注意安全,加强支护。22时20分,班长刘守凤、大工何光星(死者)、何宗安、小工夏飞来、刘守星等五人到达-64M水平北暗斜井2煤2上山掘进工作面。因2日晚班平巷装了3架木棚未抬楼加固,于是刘守星、何宗安二人先抬了1付楼将3架木棚抬楼加固联在一起,然后在抬楼的第3架木棚支护处开门,何光星首先拆了1个地脚开门挖煤,何宗安拖煤,刘守星在下山口扒煤。开门过程中副矿长陈志军和安全员李友成先后到工作面检查,并要求他们搞好支护质量,注意安全。大工刘守星、何宗安先后轮流打眼,后由何光星放炮,放炮后装树,当何光星装第3架木棚时煤上山垮落,将正在平巷作业的何光星埋压。
㈡事故抢救过程
事故发生后,大工何宗安立即组织抢救,并派刘守星向上报告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副矿长陈志军立即带领井下作业人员过来帮助抢救并报告了地面调度室,7时30分,浏阳市矿山救护队进入事故现场抢救,9时10分左右将何光星救出,但何光星已死亡。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㈠事故直接原因
1.事故地点回采工作面煤层较松,上山开门放炮后松煤层未及时支护,悬空离层的煤、矸石在重力作用下垮落。
2.作业人员站在上山开门口砍树,违章作业。
㈡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到位。回采工作面布置上山掘进放炮作业,在煤层较松的情况下,未随掘随支,连续放了二轮炮再进行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布置炮眼,放炮震松煤层空间较大,形成应力集中。
2.技术管理不到位。作业规程未设计巷道布置图,未明确上山开门位置应距采空区的距离,对采掘应力集中考虑不周;对煤层硬度不同的情况没有针对性的措施,没有规定煤层较松的情况如何处理,没有提出随掘随支的支护要求
3.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面布置不合理,安全管理人员下井检查时未发现煤层变松的事故隐患,未提出随掘随支的特殊要求,只是按惯例要求加强工程质量,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低、准备支护材料时站在不安全的地点,违章作业。
㈢事故性质:经调查确认本次事故为责任事故。
六、防范措施和建议
1.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在煤层较松的地点进行上山开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打好前探梁,随掘随支,不得连续进行放炮,只能进行小断面放炮或手工挖煤,防止上山断面扩大,造成应力集中等事故隐患。现场管理人员和矿安全管理人员应抓住安全管理重点,派专人盯守,指导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章作业,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2.加强技术管理。作业规程应对采区的主要通风巷道进行规范设计,设计巷道布置图,明确上山开门位置应距采空区的距离,充分考虑采掘应力集中的对策;对煤层硬度不同的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规范煤层坚硬和较松等不同情况如何区别处理,严禁空顶作业,在煤层较松的情况下必须随掘随支的支护要求。确保技术管理超前于生产管理,技术管理服务于生产管理。
3.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联保能力,以案说教,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作业操作程序和要求,了解违章作业的危害性,有效杜绝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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