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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盐湖镇振兴煤矿“6•1”顶板事故

2010-04-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1.企业名称:常宁市盐湖镇振兴煤矿。

  2.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3.事故时间:2007年6月1日10时30分。

  4.事故地点:-19m水平运输石门向北开门4m处。

  5.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7.直接经济损失:37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煤矿)概况

  振兴煤矿位于常宁市盐湖镇振兴村境内,距盐湖镇5km,距常宁市区16km,交通较为方便。振兴煤矿为私营合伙企业,矿井“五证一照”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证号为4300000630953,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为X180405056YZ,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湘MK安许证字[2005]1512号,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2200679(1-1)。矿长郑新平,矿长资格证号为湘煤0500723,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证号为湘煤安字051198。2007年11月份,衡阳煤监分局在该矿监察执法时,发现该矿存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未执行到位等重大安全隐患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t/a, 2007年实际生产原煤1万吨,今年至事故发生日止共产原煤0.5万吨。

  振兴煤矿设有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分别负责煤矿的全面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设三个带班工程师,负责煤矿每小班的井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煤矿现有职工80人,其中井下作业人员50人,采用三班作业制;即早班0-8时,中班8-16时,晚班16-24时。

  (二)、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可采煤层为5煤和6煤。其中:5煤煤层厚度平均为1.6m左右;5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属二级顶板,较易垮落,底板为粉砂岩。6煤煤层厚度平均为2.4m左右;6煤层伪顶厚0.2m左右,一般在采矿作业中随采随落,直接顶板为中厚细砂岩,属一级顶板,稳定性较好,底板为粉砂岩。

  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根据2007年矿井瓦斯鉴定资料,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4.85 m3/t。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25.502m3/ 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燃倾向性,矿井无冲击地压灾害。

  该矿井为斜井开拓,主井标高+125m,落底标高+41.07m,目前采用一级串车提升。主斜井采用JT800×600型单筒提升绞车,配YR250m—8型22kw电机,钢丝绳直径为Φ18.5mm,轨道15 kg / m;提升容器为0.6T侧翻式矿车,井下大巷、石门均为人力推车运输。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全负压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安装两台型号为YBF—№9.0,电动机功率为22KW的轴流式通风机。

  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方式,电源来自盐湖镇变电站。由LGJ—35型10KV-4km架空线接入地面变电所变压器(S9—250KVA/10KV型),配备一台200kw柴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从变压器出线侧采用两趟U-3×50MM +1×25MM型的矿用橡套电缆向井下供电,电压等级380V,线路长度为400m。

  矿井主要充水来源为大气降水,从地表渗入到老窑或浅部砂岩风化裂隙进入矿坑,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井。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5.6m3/h,最大涌水量为35m3/h。

  矿井实行一级排水方式,安装有2台100DY—1.6型水泵,电机功率为22kw,配备2趟Φ100mm的排水管路。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到井下各采掘工作面。

  (三)、事故地点概况

  本次事故地点在-19m水平运输石门距二内斜井落底点64m向北开门平巷内4m处,6煤运输巷正好布置在-19m水平运输石门距二内斜井落底点64m处的南、北对开平巷之中,处于应力集中带。6煤煤层倾角68°,煤层厚度约2.4m,结构简单,围岩性质局部地点较为破碎,煤层顶板为Ⅰ级顶板,随采随落,在-19m水平运输石门距二内斜井落底点64m处向北开门处2m见煤,巷道采用木支护,架梯形棚子并抬栌,棚距0.4m,巷道净高1.8m,净宽1.2m ,用茅柴和杂木棍背棚、背帮,坑木直径为Φ100mm~Φ140mm,支护质量较差,多数支架迎山角不合要求。

  在-19m水平运输石门新鲜风流中,安装有一台JBT-5.5KW的局扇,用Φ400mm胶质风筒送至工作面,回风流经-19m水平22m处南平巷经三水平回风上山,排放至总回风巷。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08年6月1日早班7时30分,由当天井下值班领导、安全副矿长张夏雨安排井下工作。当班井下共4个地点作业。三水平6煤运输巷拆钢轨4人,二水平回风巷修理作业4人,一水平回收残煤4人,南翼岩巷掘进4人。其中:到三水平6煤运输巷拆钢轨是谭辉德(当头负责人)、大工李爱国(死者)、小工李冬乃和李春牙。早上8时,谭辉德带领几人到达作业地点。与此同时,安全副矿长张夏雨和生产副矿长梁中平及当班瓦斯检查员李启勇也到达该作业地点。张夏雨现场交待谭辉德、李爱国先拆除运输大巷设置的栅栏,待排放瓦斯后再进入大巷内拆钢轨;拆完4根钢轨后,运至井底车场就可以出班,本班的工价按每人40元计资。同时安排瓦检员李启勇负责接风筒并排放瓦斯。谭辉德、李爱国等人拆除栅栏后,瓦检员李启勇检查发现瓦斯浓度严重超限瓦检仪读数不见光谱,于是将所有作业人员撤退到新鲜风流处,排放瓦斯区域全部停止作业,待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才能进行拆钢轨。9时20分,瓦斯排放结束,谭辉德等4人开始拆钢轨;到10时20分,已拆完4根钢轨,休息片刻后,李爱国准备到6煤运输巷内北煤工作面挖点煤,并将此想法告知谭辉德,谭当时没有表态。谭辉德带领小工李冬乃和李春牙3人将钢轨运往井底车场。李爱国到工作面看了之后,认为当头煤很好,便独自1人带着手镐到该当头去挖煤。到当头后,李爱国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首先将靠近煤壁的1付支架拆除,在拆除支架的过程中,由于震动造成顶板垮塌,当场将自已埋住。10时35分,待谭辉德等人运完钢轨返回时,见到工作面全部垮死并伴有大量煤灰,知道已经出事了。

  当发现李爱国被埋之后,谭辉德立即安排小工李春牙到二水平绞车房打电话向领导汇报并找到在一水平检查工作的矿领导张夏雨和梁中平说三水平6煤北平巷出事了。自已则带领小工李冬乃在简单处理好工作面后路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抢救。10时48分,付矿长张夏雨和梁中平带领井下其他作业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抢救工作。由于工作面棚上较烂,垮塌的煤矸有20吨左右。张夏雨和梁中平决定将救援人员分成六个小组,每小组4人,每半小时轮换一组进行抢救。至22时50分左右,清理煤矸约30矿车,终于将被埋人员李爱国抢救出来,由于被埋时间长,李爱国早已窒息死亡。至此抢救工作已全部结束。

  事故发生后,煤矿矿主立即向常宁市安全生监督管理局、煤炭局作了汇报,常宁市安监局向衡阳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作了汇报。

  6月3日,煤矿组织对事故善后工作进行了妥善的处理。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万元。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19m水平6煤向北开门平巷内4m的位置处于应力集中带,巷道压力大,顶板破碎。

  2.作业人员违抗派班指令,违章操作,擅自拆除支架,导致顶板煤、矸垮落造成事故。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到位,带班人员对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危险区域作业的行为制止不力。

  2.煤矿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严重。

  3.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井下作业人员及煤矿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煤矿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支护质量和顶板管理,坚持敲帮问顶及隐患排查制度,严禁空邦空顶作业。

  (三)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工作面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增强煤矿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四)加强对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安全培训和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要通过必须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工作责任感、增强自保互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