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6日,耒阳市三都镇复兴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69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牵头,组织耒阳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耒阳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企业名称:耒阳市三都镇复兴煤矿。
2.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3.事故发生时间:2008年6月16日14时20分。
4.事故发生地点:-60m水平7煤沿煤上山采煤工作面。
5.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6.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
7.直接经济损失:69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㈠煤矿(企业)概况
复兴煤矿位于耒阳市三都镇境内,距耒阳市区20km,从煤矿修有简易公路与省道S320相连,交通较为方便。
复兴煤矿为私营企业,1995年建井,1996年投产。2007年底,由复兴煤矿整合正龙煤矿,为新的复兴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整合设计和安全专篇正在审批之中。煤矿现有从业人员约100人,分三班作业,每班8小时,矿长李东标。
复兴煤矿现有股东6人,股金4560万元,其中胡小成2050万元、李东标800万元、胡小贱600万元、李万伍550万元、刘小华400万元、唐伯林160万元。
煤矿设有矿长1人(李东标),负责煤矿的全面管理工作;设有安全副矿长兼生产副矿长1人(胡中平),负责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设有技术负责人1人(李荣),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设有“工程师”1名(郭运平),协助技术负责人管理技术工作;设有带班长3人(伍恢明、陈运林、李毕),负责煤矿各班的现场管理。
煤矿持有:采矿许可证,证号:4300000730148,有效期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204304010283,有效期2008年2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06]1893号,有效期2006年3月8日至2009年3月8日;矿长资格证,证号:湘煤0500748,有效期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证号:湘煤安字051739,有效期2005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营业执照注册号:430481600001381(1-1),有效期2007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2日。
㈡矿井基本情况
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6、7煤层,6煤层为主采煤层,7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6煤层煤厚1.1~5.8m,平均为2.65m。顶板为粉砂岩,薄层状,性脆、易碎,属中等冒落的二级顶板,较易垮落。底板为细砂岩,薄层状,致密、较坚硬,属中等坚硬岩石。7煤层煤厚0~6.01m,平均为1.75m,坡度45°~55°。顶板为粉砂岩,薄层状,性脆、易碎,属中等冒落的二级顶板。底板为中细粒砂岩。
根据湘煤行[2008]14号文《关于2007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的批复》,复兴煤矿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4.85m3/t,为高瓦斯矿井。
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
矿山属低山丘陵地形,煤矿井口位置地处高山上,地表水系不发育,地表迳流条件好。煤系厚度大,富水性弱,断层导水性差。矿井主要充水来源为大气降水和老窑水侵入,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矿井为二级排水,在+44m水平和-60m水平均设置水泵房,共安装了5台水泵和2趟排水管路。
复兴煤矿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井口标高为+170.148m,落底标高为+44.65m。矿井现有2个水平,+44m水平和-60m水平,其中-60m水平为主要生产水平。采区巷道布置采用大巷沿煤层底板掘进,掘石门揭穿6、7煤层,沿煤层掘沿煤上山,形成巷采工作面。
煤矿采用巷道式采煤法,爆破落煤,采用斜井串车提升,大巷人力推车。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安装两台型号为YBF—№9.0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为15kw。采掘工作面采用BT-42-4型5.5kw鼓风机送风。
煤矿外接2趟10KV的双回路电源供电,有2台自备发电机,功率分别为160KW和400KW。
煤矿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为KJ128型。
煤矿与衡阳市救护队签定了救护协议。
㈢事故地点概况
-60m水平布置石门掘进,20m后揭穿6煤层。继续掘进65m揭穿7煤层,沿7煤掘伪倾斜沿煤上山,布置7煤采煤工作面。沿煤上山巷道为梯形木支架支护,上净宽为1.4m,下净宽为1.8m,高为1.8m,棚距0.5m,巷道坡度26°,采用抬栌加固,共掘进20m。沿煤上山巷道顶板状况变化大,掘进时未完全跟顶板布置,留有附顶煤,煤厚0.5~0.8m。支护材料直径80mm~120mm,巷道支护质量差,存在大量断梁折柱现象,背帮背顶不严实,空帮空顶严重。
㈣安全监察监管情况
2008年4月12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对该矿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该矿存在采掘作业没有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探放水记录不全、没有记录探放水位置、孔位和方位角;瓦斯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下采掘进工作面没有安装水管、风管、通讯设备;局部通风管理混乱;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等12条安全隐患与违法行为,作出了停止采掘作业的处理决定。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6月16日早班(8时-16时)煤矿安排3个地点作业,共17人下井,其中带班长1人(伍辉明)、瓦斯检查员1人、-60m水平7煤沿煤上山采煤工作面4人(采煤大工伍恢仕和伍绍会,采煤小工伍保成、伍恢满)、-60m水平6煤南翼煤掘工作面4人、-60m水平6煤北翼煤掘工作面4人、+45m水平挂钩和推车工2人、暗斜井绞车司机1人。
7时30分左右,带班长伍辉明在班前会上安排,-60m水平7煤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并交待了安全注意事项。
8时20分带班长伍辉明与作业人员一同到达作业地点,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后,交待在挡头面打好安全挡,再采煤作业,之后离开工作面前往其他工作面检查。大工伍恢仕负责架棚支护,伍绍会负责砍料,小工伍恢满、伍保成负责运送材料和转运煤炭。伍恢仕采取直接放顶煤方式采煤,在巷道顶部形成采空区,未进行充填和支护。
截至14时左右,伍恢仕共放顶煤32车。带班长伍辉明再次来到该工作面,发现顶板未垮落,工作面已形成一个较大的采空区,用矿灯照基本上看不到边。便对大工伍恢仕、伍绍会讲:现在顶板没来不安全,今天没煤就出班算了,等下一班的人带炸药把顶板放下来再采煤。伍恢仕、伍绍会带好工具与伍辉明一起下来到达石门内,伍辉明先离开到6煤工作面去检查。伍恢仕问伍保成出了多少煤,伍保成讲:“出了32车”。伍恢仕讲“那就再搞4车,我们每个人就可以有200元的收入”。伍绍会、伍恢满、伍保成等人劝阻无效。伍恢仕独自1人进入工作面采煤,伍绍会到上山耙煤,伍恢满、伍保成推车。
伍恢仕使用长杉树木,直接戳击巷道顶部煤体,放煤1车。之后进入糊区内继续放顶煤。14时20分,巷道顶部煤矸突然垮落,将伍恢仕埋住。伍绍会及时躲避进入石门大巷,未受到伤害。
事故发生后,伍恢满去汇报并找人抢救事故,伍绍会和伍保成来到采煤工作面,发现上山巷道内垮满了煤和矸石,没有发现伍恢仕。14时35分,带班长伍辉明组织井下11人到达事故地点进行抢救。采用打飘尖控制顶板,清理煤矸。15时,工程师郭运平带地面人员赶到事故地点并指挥抢救。20时40分,经过巷道清理、加固,在沿煤上山距离开门口6m处发现了伍恢仕,已经死亡。至此抢救工作结束。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万元。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㈠事故直接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
1.急倾斜煤层煤体松散破碎,顶板变化大,巷道未沿顶板掘进,留有0.5-0.8m的附顶煤。
2.作业人员安全思想淡薄,违章独自1人进入危险区域放覆煤作业,未按规定进行背帮、接顶,空顶作业,没有及时进行支护。
㈡事故间接原因
1.煤矿现场管理不到位。当班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现场监督管理职责,对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
2.煤矿技术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编制和落实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背帮背顶不严实,空帮空顶现象严重。
3.煤矿安全培训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差。
4.煤矿安全投入不足。支护材料直径小,支护质量差,支架稳定性差,巷道失修严重,存在大量断梁折柱现象,未及时维修。
㈢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防范措施和建议
1.复兴煤矿要认真履行现场监督职责,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巡回检查等制度,对井下所有工作面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复兴煤矿要加强技术管理,按规定编制并落实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管理;按规定布置巷道工程,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窑等区域时必须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3.复兴煤矿要加强对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所有从业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4.复兴煤矿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巷道维修力度,提高工程质量,提高煤矿防灾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