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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导子乡新田煤矿“7•14”顶板事故

2011-02-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一)企业名称:耒阳市导子乡新田煤矿。

  (二)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三)事故发生时间:2010年7月14日18时7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130m水平暗斜井井底车场。

  (五)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六)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新田煤矿行政区划隶属于耒阳市导子乡,距耒阳市城区约40km,有乡村公路直达市区,交通较方便。耒阳市导子乡新田煤矿为个体私营企业,1995年建矿,1997年投产。2007年整合原曹流合办矿,矿井资源整合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t/a,其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复。

  煤矿证照情况:采矿许可证证号为:4300000620954,有效期为: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为:X180407037Y2G1,有效期为: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湘)MK安许证字[2007]1880G1号,有效期为:2007年6月至2009年3月。矿长资格证证号为:湘煤—0501825,有效期为: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为:06143010000954,有效期为: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481-002506-1,有效期为2008年5月至2012年5月。

  (二)矿井基本情况

  1、矿井开采技术条件

  本井田位于郴耒煤田白沙向斜的北部转折端地带,构造形态呈一单斜,地层走向为东西,倾向南,倾角25°—60°,一般35°左右。矿井内无大褶皱,但小褶曲较发育,小断层较多,大断层有F12、F9通过本井田。构造属中等类型。

  该矿井龙潭组上段(P2L2)为本井田主要含煤地层,一般含煤7层,分别为1、2、3、4、5、6、7煤层,其中主要可采煤层为5煤层。5煤层位于龙潭组地层中部,上距3煤层平均厚度20m,煤厚0-4.78m,平均1.26m。煤层结构较简单,局部地段有泥岩或砂质泥岩夹矸,为可采不稳定煤层。5煤层伪顶为炭质泥岩,直接顶板为砂质泥岩、粉砂岩,属中等冒落Ⅱ级顶板,直接底板为砂质泥岩、粉砂岩。

  该矿处于低山丘陵地形,地表水迳流条件好,地表水系不发育。矿井直接充水岩层为含水性弱且含水均匀的砂岩浅部滴水及裂隙水。煤矿主要流水因素为大气降水,至地表渗入老窑或浅部风化裂隙带入矿井。矿井最大涌水量为8.3m³/h,正常涌水量为3.4m³/h。该矿井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

  根据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行[2009]26号文的批复: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相对CH4涌出量为7.85m3/t,相对CO2涌出量为7.54m3/t,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2、矿井生产系统

  新田煤矿为斜井多水平开拓,设有主井、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井,矿井设计划分两个水平,即一水平-56米水平,二水平为-280米水平,一水平已开采完毕,二水平为设计投产水平。

  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回采工艺。

  3、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控

  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装备有两台FBCDZ№13/2×22型弯掠组合正交矿用隔爆通风机,电机功率2×22KW。

  矿井主供电源来自开元煤业公司变电所35kv变电站,备用电源来自夏塘变电所6kv变电站。地面变电所安装1台S7-315/10/0.4变压器(315KVA)向井下供电,地面另配有一台S9-200-6/0.4KV变压器(200KVA)供地面。

  煤矿采用KJ-90N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置监控分站和各类型传感器。

  新田煤矿与衡阳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

  (三)事故地点概况

  -130m水平布置的工程目的是为了用上山连通-190m水平的6煤运输巷,以形成-190m水平6煤东向的通风系统和安全出口,以便开采-190m水平煤层。暗斜井6月30日落位,全长80m。7月1日~10日掘进车场15m,穿煤石门6m。由于车场及石门由于位于断层、褶曲发育地段,巷道压力大,围岩松动离层,矿井决定7月11日中班从石门揭煤处往暗斜井井筒扩巷打拱(砌碹)护顶。至7月14日早班止,共砌碹长9.6m。7月14日中班接班扩巷至暗斜井落位处,准备清矸后砌碹。该暗斜井净宽2m,高净2m,长80m,井底车场为扩宽后的裸体巷道,净宽3.2m,净高2.05m,长6.2m。砌碹后的车场净宽2m,净高2m,长9.6m。下车场围岩为深灰色砂质泥岩和粉砂岩,薄~中厚层状。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3月14日中班(16:00时-24:00时)新田煤矿安全出口井安排当班作业人员30人下井,分4个作业点即:其中5人到东4井底车场掘进石门,5人到东4井上车场右暗斜井掘进(与主井-250m巷道贯通),5人到东4井7煤通风巷维修,5人到东5井底车场扩巷砌碹,其余人员为绞车司机、把钩工、管理人员。-130米水平(东5井)井底车场扩巷砌碹人员分别是:大工肖小乃、黄欢成、小工肖贱乃、黄凤生、肖菊古(死者)。事故班作业人员及分工:大工肖小乃、黄欢成负责处理顶板及砌碹,小工肖贱乃、黄凤生、肖菊古负责装矸、推车、送料石。

  作业人员于16时00分开始下井,到工作面后就开始作业。17时左右,开始打眼,17时30分左右,放了第一炮,约半小时,作业人员又到工作面开始清理矸石,大工肖小乃用手镐在已砌碹和放炮地点进行了敲帮问顶,其他地方就没有敲帮问顶,敲帮问顶后,其他作业人员开始装矸石,肖贱乃和黄欢成在巷道一帮清理矸石,肖菊古和黄凤生站在另一边清理矸石,突然从巷道顶帮垮下一堆矸石,大约三、四百斤,正好砸在肖菊古的身上,把他人砸得扑到在地,大工黄欢成见状,先观察了顶板情况,然后和肖小乃立即把肖菊古扒出来,当时肖菊古身上没有出多少血,但人已经不能说话。黄欢成等人把肖菊古用矿车从-130水平送到-90水平时,发现肖菊古已经没有气了。在-90水平,肖小乃叫肖贱乃通知在-90水平的值班长曹令江,然后肖贱乃又打电话通知了地面,大约19时左右,把死者肖菊古运到地面,至此抢救工作结束。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五、事故性质及原因

  (一)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二)事故直接原因

  1.车场位于断层、褶曲发育地段,巷道压力大,围岩松动离层,放炮扩巷后,振动更加致使围岩结构松散,在矿压和自重力作用下,极具冒落危险。

  2.作业人员安全意思淡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对作业地点的顶板进行临时支护,空顶作业,导致原已松动、离层的顶部围岩失去支撑力,造成应力失衡而垮落,发生事故。

  (三)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人员下井后未及时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只在地面口头安排作业人员要注意安全,未蹲守工作面指导隐患整改。

  2.技术管理不到位。-130水平井底车场修理未及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对职工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保、互保能力差,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七、安全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并严加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要加强煤矿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值班人员和带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狠抓“三违”,各作业地点要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工人必须进行72小时的入井前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对在职职工必须进行定期轮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煤矿安全知识,熟悉本煤矿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