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30日,伯方煤矿井下主石门巷道施工中,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简述:伯方煤矿主石门车场巷道施工,该工作面共有6个人上班,工作面打了15个炮眼,先后放了5次炮,最后剩下压顶的两个边眼,3人进入工作面后,看见右边的炮眼被上次放炮炸坏,不能装药放炮,这样就只剩下左边一个炮眼,副组长(兼放炮员)王某让杨某联这一个炮,毕某拖放炮母线,这时当班送饭工冯某在外面喊叫吃饭,王某就往外边走出来,毕某把放炮母线递给杨某后,走出工作面,王某走到车场时对送饭工冯某说打炮了,就躲至矿车后边喊声“放炮了”,就放了炮,发生了此次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放炮时违章操作,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联线、设警戒、放炮等放炮程序。
事故教训:井下现场进行放炮等作业时,要严格按规程要求的程序、工艺流程进行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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