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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人员违章作业导致人员死亡事故

2011-04-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滦县九百户镇张庄铁矿无证人员违章作业导致1人死亡事故

  ㈠事故简要经过

  1997年3月,九百户镇张庄村村民张树军、张秀宽承包了本村铁矿。承包后,两人雇佣9人为其采矿,共分三组,其中梁小钢、梁山、小米为一组,张秀宽指定梁小钢为炮工。

  1997年9月3日19时,梁小钢和小米打完炮眼后,准备扩坛子。梁小钢装好炸药,共用了半管炸药、一发雷管、近一米导火索。梁小钢点燃导火索后,梁小钢、小米、梁山和当时在场的张秀宽、孙东臣等人都到西边躲炮。过了二、三分钟,听到“扑”响了一声,梁小钢、小米认为雷管已响,炸药未爆破,就往炮眼处走。在场的其他人劝其等会再去,二人不听。到炮眼处时,梁小钢在前、小米在后。梁小钢在炮眼处鼓捣了一会,炮就响了,二人被炸倒在地。梁小钢右臂被炸掉,头部受伤,当场死亡。小米腹部受伤,住院治疗。

  ㈡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梁小钢无《爆破员作业证》且违反《爆破安全规程》第5-3-5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第5-3-5条规定:从最后一响算起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允许进入爆区检查。

  2、主要原因。企业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且使用无证爆破作业,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㈢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安全素质。3、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违纪人员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