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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镇某煤矿“2.19”瓦斯爆炸事故

2008-08-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2008年2月19日9点多,胡汉法开启了井口的发电机、局扇、水泵后,安排周柏林(大工)、李乐忠(大工)、胡汉桥(绞车司机)、胡柏文(推车工)、谢芳文(推车工)下井到二水平+230煤掘工作出煤。胡柏文、谢芳文2个推车工就在平峒内,没有到工作面去。当周柏林、李乐忠、胡汉桥3人走到二水平绞车房时,周柏林就开启给工作面供风的局扇,胡汉桥就在绞车房里,周柏林、李乐忠走到工作面,在巷道中间有一块从顶板冒落下来的重约100-150公斤的矸石挡住了路,于是李乐忠就用铁锤砸矸石,周柏林返回绞车房去换绞车的倒顺开关。开关换好后,周柏林就要胡汉桥开车放斗。胡汉桥刚启动绞车,二人就看到从工作面冲出火光,同时听到“轰”的一声,二人的衣服被烧着了。周柏林立即呼喊李乐忠的名字,但没有应答声。此时约11时。于是二人迅速爬出二个暗下山来到平峒。推车工谢芳文、胡柏文将受伤的2个人扶出地面,并报告了胡汉法。胡汉法立即组织人员将已经遇难的李乐忠抢救出来,同时打电话告诉罗如军。罗如军派人将2个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工作面长期停风,从煤体涌出的瓦斯没有排出,造成工作面瓦斯积聚;恢复通风后,瓦斯没有排放完,且在易爆炸浓度范围内;作业人员用铁锤砸在冒落的矸石上溅出火花,引燃瓦斯发生爆炸。

  (二)间接原因

  1、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证开采国家煤炭资源。

  2、矿主及主要承包人在未对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没有排放,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下非法生产。

  3、监督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