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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008-09-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案例

  [案例1] 1983年4月7日,某矿在爆破时把煤电钻电缆崩伤,工人拉拽电缆时发生电气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9人,重伤2人,轻伤1人,直接损失4万余元。

  [案例2] 1987年6月25日,某矿一工人在掘进头处理开关故障,另一电工在事前没有联系的情况下,趁停电处理开关故障之时,将新设的127V三通的金属圈补上,以达到防爆要求,在接第三根芯线时,由于开关处理完毕恢复送电,芯线与接线柱发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死亡5人。

  [案例3] 1985年10月6日,某矿因停电造成盲巷瓦斯积聚。在恢复供电后,盲巷排放瓦斯,此时一工人拆卸矿灯,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死亡36人,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

  [案例4] 1980年6月21日,某矿高沼气矿井采用一台电控设备为普通型的55kW绞车,司机在操纵主令控制器时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死亡34人,重伤1人。

  [案例5] 1986年5月17日,某矿爆破母线不合格,多处脱皮裸露。爆破时母线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多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7.59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预防

  从以上案例可知,由电火花造成的事故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据不完全统计,由电火花引起的重大瓦斯、煤尘爆炸的死亡人数约占该类事故的50%左右,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电火花的产生,是防止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1)防止电缆火花

  ①加强对电缆的维护与管理。对电缆要精心维护和保养,防止电缆在运行中被挤、崩、砸、压、埋。对固定电缆要定期检查,对移动电缆每班要有专人检查。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接线。

  ②加强对继电保护的维护和管理。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严禁甩掉不用。过负荷和短路保护装置,井下使用的熔断器必须能起到可靠的保护作用。

  (2)防止带电作业产生电火花

  ①严格执行不准带电检修的规定。

  ②不准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③停送电要有明确的责任制度。应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防止误送电或随便停送电的情况发生。

  (3)防止矿灯电火花

  ①不得采购无国家指定发放防爆合格证的生产单位的产品。

  ②发放给下井人员使用的矿灯必须完好,且至少保证正常使用11h以上。

  ③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4)防止防爆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电火花

  ①防爆电气设备的接线要牢固可靠,接线工艺要符合要求,防止接线松、接线不符合规格使芯线或毛刺碰及外壳的情况发生。

  ②防爆电气设备一定要达到防爆性能要求,达不到防爆性能要求,甚至出现失爆的必须停止供电,切断电源进行处理,达到防爆性能要求后方准送电运行。

  ③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还必须遵照《规程》中关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对沼气浓度的规定,浓度低于规定值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同时,严禁在停风或在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作业。

  ④采掘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在沼气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5)防止信号、照明、电话系统产生火花

  ①采区、采掘工作面使用的信号、照明、电话系统,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信号要尽量采用本质安全型信号系统,电话应采用本质安全型电话。信号照明要有短路、漏电保护。

  ②井下信号、照明、电话系统都要使用不延燃的矿用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普通电线或塑料线。使用中的电缆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接线。

  ③要加强对信号、照明、电话系统的维护、检查与管理,要有维护、检查制度。当发现系统有不合规定的地方时,要停电处理,达到要求后再恢复送电运行。

  (6)防止动力爆破或爆破母线短路引起火花

  ①要采用合格的放炮器放炮,严禁采用其他电源明电爆破。

  ②爆破母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绝缘双线,严禁裸导体作母线,严禁用金属管子、轨道等当作一根回路导线。爆破线应有良好的绝缘、护层,应采用橡胶或聚氯乙烯绝缘护层的软线。

  ③新用的爆破母线,应有出厂合格证。

  ④禁止用发爆器作电源检查两根爆破母线是否完好和断线,以免产生电火花。

  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防止电机车产生火花,防止静电产生火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