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30日16时25分,阳城县润城镇上湾矿井下西上山采区二采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的重大故,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上湾煤矿隶属阳城县润城镇,位于东润城沁河西岸,晋韩公路北侧4公里处,1979年经晋东南煤炭局批准建矿,1981年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开采沁水煤田3#煤层,煤层厚度为6米,井田面积0.75平方公里,斜井开拓,井下分两个采区,两班产,属于高沼气矿井。
10月30日15时30分左右,该矿二班放炮员郭某未等召开班前会就提前入了坑,当郭走到上山的风桥旁边时,恰逢导班技术员陈某在取风帘,陈边取风帘边制止说:“瓦斯员不来你不能进去”。郭使在风帘边坐下,陈取完风帘后向井底车场走去,郭乘机进入了上山二采区。郭进入自己的采区后,装好了7卷炸药,然后开始用电钻打炮服,当打至第9个炮眼时,煤电钻电缆线破口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放炮员郭某和两名接轨工当场身亡,井底车场附近的两名挂勾工和瓦斯员致伤,在下山采区作业的48名工人听到爆炸声后迅速出升脱险。
三、事故原因
1.该矿为高沼气矿井,工作面停产停风,开工前又没有提前启动风扇.造成上山采区工作面瓦期超限;煤电钻外部电线磨损失爆,产生火花引爆瓦斯,这是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矿管理严重混乱,职工劳动纪律松弛,带班领导无故脱岗,造成下井人员未开班前会入坑,形成了下井无人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这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