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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义马矿务局耿村煤矿“1.25”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2010-05-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97年1月25日12时20分许,义马矿务局低瓦斯矿井耿村煤矿(1-2)煤11101综采工作面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义马局矿山救护大队出动5个救护中队、7个战斗小队联合作战,历时7h,成功地处理了这起事故。共抢救出遇险人员4名,抬出遇难者31名,恢复巷道93m.军事化矿山救护队“闻警即到,临危不惧,沉着应战,速战速决”的顽强作风得到省、局、矿领导的高度赞扬。

  一、矿井概况

  耿村煤矿位于三门峡池县境内,井田面积12.7km².矿井始建于1975年,1982年投产。原设计能力120万t/a,1987年至1992年又进行了改扩建,矿井设计能力增加到240万t/a,1996年生产原煤185万t,1997年计划产煤200万t。全矿职工4690人。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布置,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11为m³/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7m³/min(1996年度矿井瓦斯鉴定结果)。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尘保障指数为40%。开采煤尘为侏罗纪长焰煤,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自然发火期为一个月,属极易自然发火煤层。全矿井有东一、东三和西二3个生产综采队,3个开拓队,4个掘进队。

  矿井采用分区抽出式通风,通风等积孔面积为4.54 m²,属于通风容易矿井。矿井需风量为5400 m³/min,实际供风量为6500 m³/min,其中东一风井有2台主要通风机,负压1862Pa,排风量为2748 m³/min。矿井由局耿村变电所以35KV电压向矿井双回路供电。

  发生事故的东一采区,(1—2)、(2—1)、(2—2)煤已基本采完。中有11101综采工种面生产,走向长1083m,采长150m。开采(1—2)煤层,厚2.32m,倾角为9-11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掘进时共揭露断层14条,事故发生时工作面沿走向已推进965m。该面为下行通风,供给分量为650 m³/min,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3.2 m³/min,采面使用ZYZ液压支架,MLS3-170型采煤机和SGD-730/180型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耿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井巷如图1所示。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25日8点班,11101综采工作面检修,采煤队代理书记在班前会上安排当班任务:工作面铺网,电焊、气割,采煤机下滚筒切割部,部分液压支架起吊鼻。采面共有38人,其中采煤队36人,矿安检员、瓦斯员各1人。12时许,当班队长安排工人宋相亭等3人到综采工作面进风巷搬运金属网。当他们走到综采工作面机尾时,感觉头晕、腿软,认为是缺氧、瓦斯大所致。便沿进风巷向外走。到进风巷口时,遇到当班瓦斯员尹雪生,并告诉尹11101综采工作面无风,瓦斯大。尹用粉笔末检风后,即进入工作面检查。约2min后从综采面发出了爆炸声,巷道内煤尘飞扬,能见度极低。正在工作面进风巷休息的宋某等3人认为是发生了瓦斯爆炸,立即沿东(1—2)煤轨道下山往上跑,到东一石门乘电机车头到副井底调度室,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11101综采面发生了瓦斯爆炸。12时35分,矿调度室接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和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负责人赶到调度室。12时40分,救护二中队(驻耿矿中队)出动,后又向矿务局调度室作了汇报。局调度室接汇报后,立即通知救护大队参战。救护大队随即召请其他中队,迅速赶赴事故矿井。

  三、事故处理经过

  救护二中队于12时41分出动2个小队,并于13时12分到达11101综采工作面进风巷外口,发现2名伤员(1名为瓦斯检查员,另1名为采煤队工具保管员)。妥善处理后,将救护基地设在此处。13时20分,1个小队从进风巷进入综采工作面进行侦查,另1个小队沿东(1—2)煤轨道下山向下侦察。在综采面下巷口发现了受伤的安检员,在溜煤眼处发现了受伤的技术员。因下巷冒顶无法进入而退出灾区。该小队返回基地待机。

  进入综采面进风巷侦查的小队,在巷道距采面机尾22m处发现遇难者1名。因爆炸引起的铁丝网下落挡住去路,无法继续前进,遂返回基地。

  在基地待机的小队再次从进风巷进入侦查,原侦察小队在基地待机。约定时间为30min。小队行至采面机尾,对下落的金属网处理后,继续向综采工作面进行。在第120架液压支架处发现遇险者3人,在第108架液压支架处发现遇难者4人,没有发现火源,能见度高。由于约定时间已到,就返回基地,在108架液压支架处检查气体浓度,CH4浓度为23%,CO2浓度为14%,CO浓度为1%,温度为36 ºC.

  13时30分,总调度室、安监局分别接到事故汇报,局有关领导、局直属中队等及时赶到耿村矿,成立了抢险救灾指挥部。14时10分,安监局领导及救护大队人员到达11101综采工作面进风巷中,同耿村救护中队一起联合作战。根据地面指挥部指示及救护二中队的侦察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

  (1)立即组织人员对脱险的技术员等4人进行抢救治疗。

  (2)由局救护大队直属中队组织第三次侦察。在侦察过程中,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综采工作面上下巷,避免事故扩大。如在灾区发现有可能生还的人员时应立即抢救。

  (3)抓住时机,立即恢复综采工作面全负压通风,并尽可能地加大进入工作面的风量,以加速稀释灾区的有害气体浓度,为下一步抬运遇难者创造有利条件。

  (4)迅速接通通往地面的电话,吧井下情况向地面指挥部汇报。

  根据井下指挥部的部署,矿方及救护队分头行动,开展下一步的抢救工作。直属中队进入综采工作面进风巷进行第三次侦察,至采面第88架液压支架发现4名遇难人员。根据约定的侦察时间,15时30分返回基地向领导进行汇报。之后,局直属中又组织第四次全面侦察,在综采面得下部,发现遇难者17人。灾区内无火源。紧接着全力恢复全负压通风。由矿方和救护队在11101综采工作面进风巷口以下的东(1—2)煤轨道下山和工作面下巷已被破坏的风门处设风障。14时50分,临时风障挂好后,由于下巷冒顶,综采工作面风量只有150 m³/min,指挥部又派1个救护小队由综采面下巷进入,局部拔通了巷冒顶区。15时30分,工作面风量达380 m³/min。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迅速下降,鉴于灾区有害气体浓度已下降且不超限,尚有2人未找到,安监局长带领矿有关人员进入综采工作面,进过多方查找在工作面下部采煤机和下巷中转机头处发现了另外2名遇难者。至此,31名遇难者全部找到。遵照指挥部命令,工作面遇难者搬运工作由救护队担任。经救护大队统一指挥,各中队分工合作,积极抬运,于19时5分将工作面及上下两巷遇难者全部抬出。当晚22时,遇难人员由矿方负责全面升井。

  清理下巷长93m冒落区的工作由矿方组织矿工进行,救护队派人值班监护。历时11天,将巷道修复完毕。至此,这起爆炸事故的处理工作全面结束。

  四、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联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对1.25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作了如下分析:

  (1)瓦斯积聚的原因。1月25日11时57分,矿务局所属耿村变电所因农用线路出故障,造成耿村矿全面矿井停电。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东一回风井风机房司机打开了此风井井口防爆门(这是正确的)。当停电8min后风井恢复供电送风,但风机房司机没有关闭井口防爆门。致使风流短路,造成井下11101综采工作面无风,使涌出的瓦斯无法排放,造成积聚、超限并达到爆炸界限。

  (2)爆炸火源及炸点的确定。1月25日8点班,采煤队安排当班电焊、气割,采煤机下滚筒和部分液压支架起吊鼻。而电焊作业措施于当日上午才审批,但井下早已开始焊接,且气割没有制订安全措施。在救护队侦察时发现位于才采面下出口以上30m处的采煤机附近用于气割的乙炔瓶未关,因而导致瓦斯在此次爆炸。接着瓦斯爆炸引起采面运输巷内距下出口70m处的瓦斯也发生了爆炸。

  五、对事故处理的体会

  (1)这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矿方在安全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的问题:

  第一,思想麻痹,认为耿村矿为低瓦斯矿井不会发生瓦斯爆炸,因而没有把防治瓦斯放在首要位置,丧失了警惕。

  第二,自主保安意识差,工人不能正确运用煤矿安全生产十项权利中“有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和紧急避险”的规定。

  第三,机电管理及供电管理混乱。井下电焊频繁,电焊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不力。无计划停电太多,跳闸现象经常出现。而领导及有关部门又不积极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第四,技术管理薄弱,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把关不严。如11101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机电设备却设在下巷回风流内。井下电、气焊措施还未审批,井下作业已开始,贯彻学习更无从谈起。

  第五,放松了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如风机房1名司机脱岗,安检员、瓦斯检查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低等。

  (2)对这起爆炸事故的处理,矿山救护队有经验也有教训。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矿山救护队出动速度,到达事故地点用时短,故能及时抢救出4名遇险人员,减少了人员的伤亡。

  第二,在侦察及搬运伤亡人员时,表现出了矿山救护队英勇善战,敢于吃大苦、耐大劳的大无畏精神,并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地完成指挥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措施得当,指挥有方,落实有力,是圆满完成抢救任务的关键。在确认灾区的无火源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地恢复了全负压通风,为下步的抢救工作提供了一个安全条件。侦察及抬运遇难者的救护小队指派合理,井然有序,忙中不乱。

  第四,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深入一线,亲临指挥。事故发生后,矿务局安监局长及救护大队领导轮流值班,严密监视灾区变化,确保了抢救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五,严格按照《煤矿救护规程》进行抢救,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基地设置得当,进入灾区携带装备齐全,气体检查准确无误,遇难人员位置描述准确。

  第六,在抢救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不知的地方,例如,因爆炸破坏了原井下电话线路,造成1个多小时地面指挥部同井下指挥部失去联系;由于灾区电话与仪器不配套,基地与灾区联系不上,一味靠侦察小队从灾区出来汇报情况;进入灾区约定时间较短,造成进入灾区后无法进一步侦察即马上返回,延误了抢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