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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高堰矿业有限公司“4•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14-03-11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案查处。同时,由香梅乡对其予以解聘,建议其开除党籍处分。

  3.永兴县煤炭乡镇等部门共10人因监管不到位,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

  4.郴州市高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该矿“4•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建议永兴县人民政府按照郴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永兴县“4•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两起事故的通报》(郴办字〔2013〕17号)精神依法关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