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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矿业有限公司蒲溪井“7•23” 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5-01-26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斯;四是未及时维修安全监控系统,部分数据不能正常上传。

  ⒉蒲溪井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班组安全建设有差距。一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应急处理常识,自主保安能力差。电工未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下井,在未检查瓦斯的情况下违章作业。2251南风巷维修工作面作业人员在瓦斯超限报警长达12分钟的情况下,仍然冒险蛮干,停工撤人不到位;二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要求不力,没有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事故当班没有班组长带班,值班队干也未及时到事故作业地点盯守,导致瓦斯超限后不能及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⒊蒲溪井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技术管理有差距。按照《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范》的要求,蒲溪井编写的《2251内段工作面南风巷掘进及修理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全,在“修理安全管理”中缺少通风、瓦斯管理内容。

  ⒋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监管有漏洞。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蒲溪井电工不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下井、从业人员瓦斯超限作业等违章行为;督促蒲溪井维修安全监控系统不力,导致部分数据不能正常上传,没有及时进行预警、及时提出要求;对驻矿安全监察专员管理不严,在2251南风巷维修期间没有进行过检查。

  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督促蒲溪井在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管理、瓦斯防治、班组安全建设等方面还有差距。

  ㈢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㈠不再追究责任人员:5人。

  ㈡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9人。

  ㈢对事故单位行政处罚建议:停产整顿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

  ㈣其它处理建议:写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㈠嘉禾矿业公司要认真组织开展停产整顿。

  ⒈立即封闭2251南风巷,停止一切采掘修活动。

  ⒉22采区地质条件复杂、灾害严重,事故多发,由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22采区开展安全论证,达不到国家政策规定和煤炭行业安全标准,必须停止开采22采区。

  ⒊停产整顿期间,蒲溪井要聘请专家对全矿井各系统、各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扎实整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的要求,整改到位后,由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湖南省煤炭管理局组织验收合格,局长签字后,方可解除停产整顿。

  ㈡嘉禾矿业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⒈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建议每个采、掘、修工作面加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建立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加强采空区瓦斯抽采,防止采空区瓦斯积聚。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障正常运行,不能正常运行时,必须停产撤人,所有甲烷、一氧化碳和抽采参数监控传器必须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实时同值上传。必须落实好《瓦斯超限处置制度》,瓦斯预警必须停止生产,查明原因。严厉打击安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员配备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不得负责其他作业地点的瓦斯检查工作。

  ⒉规范矿灯房管理和检身制度的落实。矿灯房必须按规定对矿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瓦斯检查员等10种人发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对矿长等10种人员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纳入井口检身制度范围,凡没有按规定随身携带的,一律不准下井。

  ⒊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配齐班组长,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电工不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习惯性违章行为,从严惩处瓦斯超限作业人员,及时排查事故隐患,特别是区队干部要现场盯守处理隐患。

  ⒋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的规定,强化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和贯彻,做到编写内容全面,审查严格,认真贯彻落实。

  ⒌安全合理设计和布置采空区附近的巷道。重新评估沿空送巷的安全风险,并制订针对性的防治采空区因顶板来压涌出瓦斯的措施。采掘修工程不得与已密闭的采空区沟通,否则停止作业。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法采煤。

  ⒍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认真组织全矿职工观看“7•23”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深刻反思,制订措施,严格落实。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法知法、遵法守法,依法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必须停工撤人,电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下井的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主保安能力。

  ⒎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要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强化10项煤矿安全生产险情必须停产撤人的通知》规定,加强应急处理常识教育,按规定及时停工撤人。建议通过调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广播系统,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㈢湖南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⒈湖南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作业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

  ⒉严格按规定配齐特殊工种人员,确保电工等人员下井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⒊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坚决做到通风系统可靠,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章作业。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数据信息同值上传,并按规定及时进行预警。

  ⒋加强对驻矿安全监察专员的管理,认真履职,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⒌加强班组建设,一定要把安全生产措施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员、全过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