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1984处11月11日下午3点40分
(二)、地点:马栅子金矿马架子采区
(三)、事故性质:炸药爆炸
(四)、伤亡情况:死亡2人,轻伤4人
(五)、事故经过:1984年11月11日上午,隆化县马栅子金矿马架子采区由药库分二次运送变质和过期炸药到处理地点,第一次105公斤,第二次63公斤,用导火索分二次引爆,安全无事故。下午继续运送和销毁,头一次102公斤,第二次84公斤,处理引爆也未出现问题。第三次运送75公斤,分三次销毁处理,未出现问题。第四次运送炸药51公斤到处理地点,用点火引爆的办法。点火后,于俊森用木棍捅火,边捅边取笑,正在此时,炸药发生爆炸,当场死亡2人,轻伤4人。
(六)、事故教训:一是违反关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处理的规定,严重忽视安全,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二是随意改变引爆方法,没有控制引爆地点周围环境,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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