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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安信煤业“6•13”炸药爆炸事故

2009-09-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回放

  6月13日11时许,山西孝义市安信煤业有限公司主井底发生炸药爆炸事故,单班入井58人,爆炸发生后安全出井15人,43人被困井下。后经救援人员抢救,有9人获救出井。截至18日11时,34名遇难矿工遗体已经全部找到。

  事故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

  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在井下违规存放大量炸药和雷管,1号火工品存放点存放的炸药因不通风、环境潮湿自燃,引起雷管和炸药爆炸;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及爆炸生成物又引起2号火工品存放点的雷管和炸药爆炸。火工品燃烧、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井下作业人员伤亡。

  事故的主要原因:

  1. 安信煤业有限公司

  (1)井下火工品违规存放,管理和使用混乱。

  (2)非法越界盗采资源。

  (3)以包代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劳动组织管理混乱。

  2. 政府有关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一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

  公安机关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申购火工品批供把关不严,审批次数频繁,数量巨大;对火工品日常监管不力,在检查中虽曾多次发现该公司“地面库房内无火工品”等问题,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跟踪落实。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长期存在越界问题失察。2008年对该公司复产验收中,验收人员未下井就在验收表上签字“合格”,认定该矿无越界问题,同意其复工复产。

  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长期存在的诸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管不力。负责井下验收工作的部分验收人员未下井就在验收表上签字“合格”,同意其复工复产;派驻该矿的“三委派”人员及包矿包片人员玩忽职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到规定的“四个百分之百”问题督促落实不到位。

  3.有关地方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

  下堡镇政府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未能发现和制止其长期非法组织生产问题,有关人员严重失职和渎职。

  孝义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不力,督促和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失察。

  吕梁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不到位,督促和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4.吕梁煤矿安监分局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监察不到位。

  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已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矿长田云、安信煤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沈瑞祥等24人依法逮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对安信煤业有限公司投资人冯太金等人刑事拘留。